夫妻房产共有,一方逝世后,另一方可以卖房吗?
夫妻房产共有,一方逝世后,另一方可以卖房吗?
夫妻房产共有,一方逝世后,另一方可以卖房吗?
类似问题以前我就回答过,现在再给楼主分析分析。
1、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其个人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即父母、配偶、子女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弟姐妹、侄子侄女等继承。理论上同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权平等,但是没有经济收入的老年人和未成年子女应该多分。
2、配偶只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一员,并没有独占丈夫遗产的权利。即使楼主所说的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也只能先刨除楼主自己所占一半,剩下一半由丈夫的父母、楼主和子女来共同继承。
3、实践操作中,楼主不经过全体第一顺位继承人同意并签署书面继承协议,不可以出售该房屋,也办理不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召集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开会,商议遗产继承方案,达成协议后由全体继承人签字按印确认。楼主持遗产继承协议书、户口薄、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房屋产权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等该房屋产权变更到楼主个人名下,才可以正常出售。如果同一顺位继承人无法达成继承协议怎么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之诉,请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等法律裁判文书生效以后,持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责任编辑:得易搜分类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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