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与受理
一、产品认证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
申证产品在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RCC)认证目录范围内,且认证委托人及产品
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认证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应持有具有法人资格或其它类似
资格的《营业执照》,境外委托人应持有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管理机构的登
记注册证明,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2.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企业应建立满足 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4.申证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标准性技术文件的要求,且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应受控;
5.具备保证申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验检测手段;
6.对申证产品具备研发、设计能力(需要时);
7.申证产品应按相关规定在轨道交通行业通过试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等应经技
术鉴定或评审;无运用/试用考核经历时,可申请办理 CRCC 试用证书;
8.能正常批量生产,产品质量稳定,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良服务和
备品备件的供应;
9.符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10. 认证实施规则要求中其它相关要求。
(二)申请程序
1.委托人应在 CRCC **填报 CRCC 产品认证申请,并按相关产品认证规则要求提供相关
附件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 企业情况调查表;
3) 申请认证的产品与认证用标准的符合性型式检验报告;
4) 受控质量手册(或等效文件)及程序文件(或等效文件)清单;
5) 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指国家规定产品)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
6) 有关技术资料(企业标准、使用说明书、必要的装配图等);
7) 产品试用报告(需要时);
8) 产品标识代码及相关说明(需要时);
9) 同一申请单元内申请的各规格和型号产品之间差异性说明;
10)委托人关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近 3 年无重大质量事故的声明;
11)认证实施规则需要的其他文件。
2.CRCC 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CRCC
向委托人发送《受理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发送《申请材料补充通知书》
或《不受理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
3.对已撤销认证证书的产品,自发出通知之日起 1 年内 CRCC 不再受理该委托人该产品
的认证申请。
4.受理认证申请后,委托人与 CRCC 签订《产品认证合同书》(初次认证或复评时),并
按规定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5.《产品认证合同书》签订后,CRCC 为委托人编制认证相关计划进入后续认证程序。
二、管理体系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CRCC 管理体系认证的条件
1.认证委托人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一个多场所组织可以包含一个以上的法律实体,但
该组织的所有场所应与该组织的中心办公室(主场所)具有法律或合同联系,并有共同的管
理体系。该管理体系应由中心办公室(主场所)建立,并由中心办公室(主场所)对其进行
持续的监督和内部审核。
2.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国家、地方或行业有要求时,认证委托人应具有规定的资质,其申请的认证范围应在
法律地位文件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
4.认证委托人按现行有效的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了文件化的管理体系,现场审核前至少已
正式运行了 3 个月,并已实施一次完整内审和管理评审(适用于初次认证)。
5.一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况。
6.认证委托人承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其他要求,承诺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承
诺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与认证有关的相关法律责任。
7.认证委托人承诺获得认证后,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按合同支付认证费用,
按规定接受监督审核,发生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违反相关法规、管理体系
发生涉及可能影响管理体系持续满足认证标准要求的能力的事宜时及时通知 CRCC。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得易搜分类信息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