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涪陵的个人独资企业,一般需要以下步骤和材料:
清算阶段
确定清算人: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编制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
税务注销
提交申请:到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提供资料:持清税报告、上述表单、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 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税务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工商注销
提交材料
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法规规定所需提交的其他文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涪陵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窗口提出企业注销申请。
受理审查:工商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受理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会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决定核发:工商部门代表人进行审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和不准予的决定,准予许可的会录入、制作并核发注销登记通知书。
其他注销
印章注销:携带企业注销通知书、清税证明、企业所有印章,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销毁单位进行销毁。
银行账户注销:准备好个人独资企业行政章、**、私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清税证明、银行户有关所有开户资料、投资人身份证原件,提前和所属支行预约好注销时间后办理。
社保和公积金账户注销:前往当地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社保和公积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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